强至(1022年~1076年),字几圣,杭州(今属浙江)人。仁宗庆历六年(1046年)进士,充泗州司理参军,历官浦江、东阳、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后在韩幕府六年。熙宁五年(1072年),召判户部勾院、群牧判官。熙宁九年(1076年),迁祠部郎中、三司户部判官。不久卒。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编《祠部集》四十卷,曾巩为之序,已佚。清代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传》有传。
推荐典籍
猜您喜欢
- 病目无聊因游慈云寺作诗呈诸友
- 次韵志康病起
- 杨时可作十诗以寄河间诗之所及非吾僚则吾友也因悉次其韵以和之又以其所以赠我者复赠时可作还字韵 其一○
- 杨时可作十诗以寄河间诗之所及非吾僚则吾友也因悉次其韵以和之又以其所以赠我者复赠时可作还字韵 其九
- 杨时可作十诗以寄河间诗之所及非吾僚则吾友也因悉次其韵以和之又以其所以赠我者复赠时可作还字韵 其八
- 杨时可作十诗以寄河间诗之所及非吾僚则吾友也因悉次其韵以和之又以其所以赠我者复赠时可作还字韵 其七
- 杨时可作十诗以寄河间诗之所及非吾僚则吾友也因悉次其韵以和之又以其所以赠我者复赠时可作还字韵 其六
- 杨时可作十诗以寄河间诗之所及非吾僚则吾友也因悉次其韵以和之又以其所以赠我者复赠时可作还字韵 其五
- 杨时可作十诗以寄河间诗之所及非吾僚则吾友也因悉次其韵以和之又以其所以赠我者复赠时可作还字韵 其四
- 杨时可作十诗以寄河间诗之所及非吾僚则吾友也因悉次其韵以和之又以其所以赠我者复赠时可作还字韵 其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