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国(一○七四~一一三八),字康侯,建州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寅父。哲宗绍圣四年(一○九七)进士。除江陵府学教授,为太学博士。徽宗崇宁五年(一一○六),通判成德军。政和元年(一一一一),提举成都府路学事。宣和元年(一一一九),提举江南东路学事。钦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除中书舍人,以右文殿修撰知通州。高宗绍兴元年(一一三一),除给事中。五年,提举江州太平观。八年,卒,年六十五。謚文定。有《春秋传》传世。文集十五卷、《资治通鉴法要补遗》一百卷,皆已佚。事见《斐然集》卷二五《先公行状》,《宋史》卷四三五有传。今录诗二十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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