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雍(九八一~一○四六),字伯纯(清康熙《建宁府志》卷五作伯淳),世家太原(今属山西),祖葬河南(今河南洛阳),遂为河南人。真宗咸平初进士。三年(一○○○),补洛阳主簿。后迁殿中丞,知端州。仁宗即位,歷兵部员外郎、户部副使、度支副使、工部郎中、龙图阁待制、陕西转运使。天圣四年(一○二六)拜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六年,为枢密副使。七年,加给事中。明道二年(一○三三)罢知陕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卷一○六、卷一○八、卷一一二)。宝元二年(一○三九),以资政殿学士、吏部侍郎为振武军节度使,知延州(同上书卷一二二)。后知河南府。庆历六年卒,年六十六。謚忠献。着有《明道集》三十卷、后集十卷,《弥纶集》十卷,不传。事见《范文正公集》卷一三《范公墓志铭》,《宋史》卷二八八有传。今录诗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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